日前,按照市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包残联发[2023]44号)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助力残疾人家庭在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中不因就学而返贫或致贫,2023年石拐区残联将继续组织实施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助学圆梦”项目。
“助学圆梦”项目自实施以来为石拐区残疾人家庭提供了教育支持保障,帮助许多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圆了“大学梦”。
2021年区残联共救助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13名,共2.95万元,2022年共救助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12名,共2.95万元。
今后,还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让更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切实感受到源自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与温暖,让大家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面对生活、融入社会。
“助学圆梦”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资助对象
(一)残疾人大学生:具有石拐区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残疾大学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加单招单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具有石拐区户籍,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残疾人证》,参加全国统一招生专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加单招单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项目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每人给予一次性资助:
1.研究生及以上给予3000元资助;
2.本科生给予2500元资助;
3.大专生给予1500元资助。
申请审核发放程序
(一)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或亲属可向石拐区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2023年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所需材料(以下资料准备一式两份)
1.残疾人大学生:①残疾学生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残疾学生有效期内《残疾人证》复印件;②残疾学生当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若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残疾人本人授权受托人办理申报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受助人金牛卡复印件。
2.残疾人子女大学生:①需分别提供残疾人父母及受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可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若学生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须提供关系证明);②学生当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若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残疾人本人授权受托人办理申报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受助人蒙商银行卡复印件。
(三)由石拐区残联统一组织发放助学金。
相关要求
(一)苏木、镇、各街道残联要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督促受助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务必于8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区残联教就部办理申请救助手续,以便区残联届时能及时发放助学金。
(二)区残联教就部要认真对救助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按照不重复救助原则,已接受区民政、教育局、团委、工会、红十字会等其他部门资助的学生,不在此次资助范围内。
咨询电话:教就部:8728176
联系人: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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