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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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局,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金融机构)
(五)积极发展数字金融。系统推进数字化转型,支持数字
产业发展,强化金融监管,提升数实融合水平。推动金融机构数
字化转型,深化数据在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提升数字
化经营服务能力。加大对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加快建设呼和浩特区域金融中心,深入打造和林格尔金融数据产
业园,推进金融领域“数据要素×”工作,依法合规推动公共数
据向金融机构赋能应用。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提升金融监
管数字化水平,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监管流程数字化
再造,增强关键监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智能分析工具
研发,将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依法依规全部纳入监
管。督促金融机构结合数字金融业务模式和特点,健全金融消费
者权益保护机制。(责任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金融机构)
三、健全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一)构建分类协同的金融支持框架。全国性银行自治区分
支机构要全面加大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工作力度。地方法
人银行要聚焦与自身定位和能力相契合的领域,提供专业化、精
细化服务。保险机构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融资支持。
证券、期货、基金、私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要
提升投资能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做好
贷款、结算、法人“三落地”工作。(责任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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