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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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业担保、助学贷款工作力度,探索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与
创业担保贷款联动机制,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就学,推动就业
促进行动走深走实。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提振消费。围绕全面
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做好金融支持种业振兴、春耕备耕、高标准
农田建设、设施农业建设等重点工作,支持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
产基地建设。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帮扶作用,支持国家乡
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等重点地区健康发展。(责任部门:中国人
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内蒙古金融监管
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农牧厅,各金融机构)
(四)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强化养老产业金融供给,完善多
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保障老年群体金融权益,服务银发经济高质
量发展。加大养老产业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契合居家和社区基本
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旗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牧区和旅居
养老新模式,支持养老产业与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养老保险
二、三支柱,做好城乡居保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年
金数字化建设,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
金,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加强老年群体权益保障,健
全支付适老化服务标准及配套制度,推进银行网点、非柜面业务
适老化改造,建成一批适老标准化示范化金融服务网点。开展老
年群体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涉老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打击力
度。(责任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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