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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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质量发展绿色金融。做好金融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


                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绿色创新试点工作,协同推进降碳、


                减污、扩绿、增长,助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支持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体系,扎实推进煤电行


                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为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信贷支持和

                保险保障;围绕“两率先、两超过”目标,加大对“风、光、氢、


                储”等新能源重点产业信贷投放,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集群。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

                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


                标志性战役金融服务工作。推动“节水贷”业务,助力“节水行

                动”见行见效。积极支持国家碳达峰试点、气候投融资试点、减


                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为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提供融资


                服务。(责任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自治区党

                委金融办、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


                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各金融机构)


                     (三)深入发展普惠金融。做好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创

                业就业、乡村振兴等工作,提高金融服务民生水平。聚焦民营小


                微企业融资问题,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坚持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支持理念,用好民营中小微企

                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无还本续贷政策,推动小微企业融资


                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

                融资促进行动,与助企行动同向发力。立足创业就业新形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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