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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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2025〕22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
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 号)精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
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大文章(以下简称金融“五
篇大文章”),支持自治区完成好“五大任务”,接续实施好“六
个工程”,组织开展好“六个行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
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高质
量发展。到 2027 年,科技、绿色转型、普惠、养老产业、数字
经济产业贷款余额稳定增长。获贷科技型企业增量扩面;绿色直
接融资取得突破,绿色保险覆盖更加全面;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
便利性不断提高;养老金融体系逐步完善,专项产品与适老化服
务更加丰富;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数字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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