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客户端
    客户端
  • 手机版
    手机版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亮丽内蒙古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06-03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4 11:05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取消收藏成功!

相关办事指南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包括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经理的聘任及管理,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是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负有全面责任的人员,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总经理或矿长。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采选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的聘任及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选择、契约化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第五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非煤矿山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8年以上或者连续担任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等职务3年以上。

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5年以上,并且在本企业经理岗位任职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能力较强、业绩比较突出的,可以不受专业、学历及职称的限制。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企业家荣誉或者在其他行业企业经理岗位业绩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并取得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素养和个人信誉;

(五)具备正常履行深入生产现场、领导值班带班等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应当享有以下权利:

(一)决策企业安全管理、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指挥调度等重大事项;

(二)决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职能机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辞退、调整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副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考核、兑现岗位绩效目标和薪酬标准,决定奖惩等事项;

(三)决定并支配企业用于保障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费用;

(四)决定与企业承包方、承租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方签订或解除相关合同(协议),将相关方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相关方安全管理和考核;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与所聘任经理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为所聘任经理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赋予本规则规定的权利,保证其正常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不再具备履职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第十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在聘任经理10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  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未按照本规则要求聘任经理或者所聘任经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专业是指采矿、机械、电气、通风、地质、选矿和安全工程等专业。

第十三条 本规则所称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规模标准依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下载 下载

新闻发布会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解读

数字人解读

    媒体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文件

        •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新闻发布会

        • 中国政府网
        • 国家部委网站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气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档案局 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
        • 各省市区政府网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自治区人大
        • 自治区政协
        • 自治区部门网站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学技术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牧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厅 应急管理厅 审计厅 外事办公室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播电视局 体育局 统计局 能源局 林业和草原局 国防动员办公室 医疗保障局 信访局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监狱管理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药品监督管理局 矿山安全监管局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自治区盟市网站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呼伦贝尔市 兴安盟 通辽市 赤峰市 锡林郭勒盟 乌兰察布市 鄂尔多斯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阿拉善盟 满洲里市 二连浩特市
        •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运营数据
        • 主办单位: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
        •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 蒙ICP备05000248号
        •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333

        联系电话:0471-486591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关于防范仿冒网站风险的提示 网站改版试运行(发现不足之处,欢迎及时反馈) 网站支持

        ipv6
        • 蒙速办 蒙速办
          蒙速办二维码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 12345热线留言 12345热线留言
        • TOP 返回顶部
        - 收起 -
        智能问答 无障碍 长者模式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亮丽内蒙古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图片新闻
        • 全国要闻
        • 今日关注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视频新闻
        • 媒体聚焦
        • 内蒙古新闻联播
        政务公开
        • 领导信息
        • 领导活动
        • 政府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政府公报
        • 重要会议
        • 政府工作报告
        • 新闻发布
        • 自治区政府文件
        •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解读
        • 自治区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文件库
        • 内蒙古自治区规章库
        •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政府网站年报
        • 基层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财政预决算
        政务服务
        • 高效办成一件事
        • 特色专区服务
        • 个人服务
        • 法人服务
        • 服务资讯
        • 政务服务地图
        • 惠企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精准服务
        政民互动
        • 主席信箱
        • 12345诉求受理
        • 反馈回应
        • 民意征集
        • 在线访谈
        •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问答库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政府数据
        • 总体经济运行情况
        • 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 统计公报
        • 财政资金
        • 三公经费
        • 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 公路交通运行情况
        • 市场监管运行
        • 商业经济运行情况
        • 金融运行情况
        • 市场价格监测
        • 数据解读分析
        亮丽内蒙古
        • 内蒙古概况
        • 历史人文
        • 社会经济
        • 遇见内蒙古

        回到顶部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06-03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4 11:05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下载 下载

        相关办事指南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包括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经理的聘任及管理,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是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负有全面责任的人员,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总经理或矿长。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采选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的聘任及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选择、契约化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第五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非煤矿山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8年以上或者连续担任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等职务3年以上。

        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5年以上,并且在本企业经理岗位任职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能力较强、业绩比较突出的,可以不受专业、学历及职称的限制。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企业家荣誉或者在其他行业企业经理岗位业绩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并取得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素养和个人信誉;

        (五)具备正常履行深入生产现场、领导值班带班等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应当享有以下权利:

        (一)决策企业安全管理、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指挥调度等重大事项;

        (二)决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职能机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辞退、调整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副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考核、兑现岗位绩效目标和薪酬标准,决定奖惩等事项;

        (三)决定并支配企业用于保障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费用;

        (四)决定与企业承包方、承租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方签订或解除相关合同(协议),将相关方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相关方安全管理和考核;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与所聘任经理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为所聘任经理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赋予本规则规定的权利,保证其正常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不再具备履职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第十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在聘任经理10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  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未按照本规则要求聘任经理或者所聘任经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专业是指采矿、机械、电气、通风、地质、选矿和安全工程等专业。

        第十三条 本规则所称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规模标准依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新闻发布会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解读

        数字人解读

          媒体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文件

              •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新闻发布会

              电脑版
              • 主办单位: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
              •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 蒙ICP备05000248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333
              • 党政机关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备案号:蒙ICP备20001420号-5A
              • 投诉建议留言入口
               
              返回首页 页面放大 页面缩小 语音播报 指读 大鼠标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01XD/2020-12963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06-03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01XD/2020-12963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06-03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下载 下载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4 11:05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朗读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包括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经理的聘任及管理,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是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负有全面责任的人员,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总经理或矿长。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采选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的聘任及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选择、契约化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第五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非煤矿山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8年以上或者连续担任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等职务3年以上。

              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5年以上,并且在本企业经理岗位任职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能力较强、业绩比较突出的,可以不受专业、学历及职称的限制。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企业家荣誉或者在其他行业企业经理岗位业绩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并取得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素养和个人信誉;

              (五)具备正常履行深入生产现场、领导值班带班等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应当享有以下权利:

              (一)决策企业安全管理、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指挥调度等重大事项;

              (二)决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职能机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辞退、调整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副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考核、兑现岗位绩效目标和薪酬标准,决定奖惩等事项;

              (三)决定并支配企业用于保障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费用;

              (四)决定与企业承包方、承租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方签订或解除相关合同(协议),将相关方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相关方安全管理和考核;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与所聘任经理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为所聘任经理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赋予本规则规定的权利,保证其正常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不再具备履职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第十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在聘任经理10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  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未按照本规则要求聘任经理或者所聘任经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专业是指采矿、机械、电气、通风、地质、选矿和安全工程等专业。

              第十三条 本规则所称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规模标准依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包括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经理的聘任及管理,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是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负有全面责任的人员,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总经理或矿长。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采选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的聘任及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选择、契约化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第五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非煤矿山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8年以上或者连续担任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等职务3年以上。
                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5年以上,并且在本企业经理岗位任职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能力较强、业绩比较突出的,可以不受专业、学历及职称的限制。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企业家荣誉或者在其他行业企业经理岗位业绩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并取得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素养和个人信誉;
                (五)具备正常履行深入生产现场、领导值班带班等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应当享有以下权利:
                (一)决策企业安全管理、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指挥调度等重大事项;
                (二)决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职能机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辞退、调整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副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考核、兑现岗位绩效目标和薪酬标准,决定奖惩等事项;
                (三)决定并支配企业用于保障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费用;
                (四)决定与企业承包方、承租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方签订或解除相关合同(协议),将相关方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相关方安全管理和考核;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与所聘任经理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为所聘任经理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赋予本规则规定的权利,保证其正常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不再具备履职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第十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在聘任经理10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  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未按照本规则要求聘任经理或者所聘任经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专业是指采矿、机械、电气、通风、地质、选矿和安全工程等专业。
                第十三条 本规则所称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规模标准依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一键下载
              下载 下载
              点击阅读
              新闻发布会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解读
              数字人解读
              媒体解读
              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

              •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新闻发布会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主办 承办单位: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承办

              蒙ICP备05000248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33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部门举报

              主办单位: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主办

              承办单位: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承办

              蒙ICP备05000248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3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

              九州平台 | 华体会官方网页版 | 九游·官方版web站入口 | 首页-雷火官网 | 星空网页版 | 开云足球 | 火博网页版登录入口 | 开云官方app下载站 | 星空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