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圆满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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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4 09:16 

近日,包头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根据《包头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完成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

在各特殊教育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组织评估组对照《包头市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细则》,分别从坚持正确方向、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和学校自评改进六个维度,通过在线评估和实地听取汇报、随机听课、教师访谈、问卷调查、校园观察、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评估组共参加教研活动3次,随机听课40多节,访谈教师50多人次,171名家长、121名教师参与问卷调查。下一步将形成评估报告向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学校进行反馈,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为优化改进特殊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支撑。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是健全我市特殊教育评价制度,补齐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最短板,全面打造教育高地,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促进特殊儿童全面健康适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信息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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